根据国际法,为以色列提供武器的国家可能要为加沙地带的罪行负责

企业新闻 编辑:admin 日期:2025-01-21 19:24:48 2人浏览

  

  根据国际法,为以色列提供武器的国家可能要为加沙地带的罪行负责

  根据国际协定和国际法院的决定,向以色列提供武器和其他军事装备的国家可以对其在加沙的罪行负责。

  尽管这主要涉及美国和德国,但它主要涉及其他西方国家。

  阿纳多卢记者汇编了国际法规定的各国避免向明显违反国际法的地区运送武器的义务。

  向以色列提供武器的荷兰、英国、美国、加拿大、丹麦和德国政府都面临着各自国家法院的诉讼。

  尼加拉瓜在国际法院起诉德国向以色列提供财政支持的案件表明,第三国也可能对以色列向其提供武器支持所犯下的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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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在地方法院提起的诉讼以及国际法院的裁决导致了加拿大、西班牙和荷兰等国武器出口政策的改变。然而,尽管国际法院做出了裁决,美国、德国和英国在支持向以色列提供武器方面并没有做出重大改变。

  第三国可以因参与而被起诉

  第三国可以在国际法庭上因参与或促成种族灭绝而被追究责任。

  国际法院2007年对斯雷布雷尼察种族灭绝的裁决确认,国家,而不仅仅是个人,对此类罪行负有责任。

  尼加拉瓜就以色列在加沙的行动对德国提起的诉讼强调了这一点。尽管正在进行种族灭绝,但继续向以色列提供军事支持可能导致支持国家被列为“协助种族灭绝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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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法院2024年的决定强调了各国防止种族灭绝的义务,并要求以色列立即采取行动,强调了第三国停止武器运输的重要性。

  不支持种族灭绝的义务

  国际法院在对斯雷布雷尼察种族灭绝的裁决中强调,《种族灭绝公约》缔约国有义务不支持种族灭绝,其中包括在它们意识到或预期意识到种族灭绝的严重风险时不提供武器。

  法院1月26日的裁决强调了加沙地区种族灭绝的明显风险,这使得第三国声称对潜在的种族灭绝风险无知或不知情的辩护无效。

  它对加沙存在“种族灭绝的潜在风险”的裁决,要求第三国不仅要避免支持,而且要积极防止这种种族灭绝。

  各国继续向以色列运送武器将意味着违反国际法院不支持种族灭绝的命令。

  此外,即使没有国际法院对加沙的裁决,根据国际法,第三国也有义务停止向以色列运送武器,并尽职尽责地评估这些武器将如何使用。

  违反武器贸易条约

  2013年《联合国武器贸易条约》(ATT)第6条第3款规定,如果国家知道武器将被用于种族灭绝、危害人类罪或战争罪,则应禁止武器转让。

  考虑到国际法院对加沙的裁决和国际刑事法院(ICC)正在进行的调查,很明显,武器供应国应该意识到或被期望意识到这些武器被以色列用于此类罪行的风险。

  《武器贸易条约》第7条要求各国在批准武器运输之前,评估这些设备是否可能被用来实施或促进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

  《武器贸易条约》不要求对禁止武器转让的罪行提供确凿证据;供应国知道或合理地预期知道这种犯罪的可能性就足够了。

  因此,武器供应国的论点是,以色列的违反行为尚未得到最终证明,违反行为是由供应的武器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或武器没有直接促成违反行为,这些论点不大可能被接受。

  尼加拉瓜向国际法院起诉德国,要求停止对以色列的军事支持

  2024年3月1日,尼加拉瓜向国际法院起诉德国,要求停止德国对以色列的军事、政治和财政支持。

  尼加拉瓜指责德国政府不顾加沙的种族灭绝危险,继续向以色列提供武器。它认为,德国视以色列的安全为核心优先事项,根据国际法,德国有义务不支持种族灭绝。据称,德国向以色列提供武器是在为加沙的种族灭绝提供便利。

  虽然国际法院没有找到充分的理由颁布尼加拉瓜要求对德国采取的临时措施,但它强调必须提醒所有国家注意它们在向武装冲突各方转让武器方面的国际义务。法院强调,这些义务特别适用于德国,因为德国向以色列提供武器,而且是有关国际条约的缔约国。

  国际法院警告说,向违反国际法的国家提供武器的第三国可能要为这些违法行为承担国际责任。法院提醒各国,根据国际法,它们在向以色列提供武器时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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