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一只狗的主人被邻居打了,被安邦法院罚款1.5万令吉,原因是他没有照顾好狗的福利。
开庭法庭法官Wan Mohd Norisham Wan Yaakob对37岁的Yee Chan Fai做出了判决。Yee Chan Fai承认,在2022年5月24日上午9点,在Taman Saga的一所房子里,他没有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动物的需求得到满足,直到动物受伤。
Yee是一名机械师,根据2015年动物福利法第24 (1)(a)(v)条被指控,根据同一法案第24(3)条进行处罚。
该法律规定,一旦定罪,最低罚款15,000令吉,最高罚款75,000令吉,或最高监禁两年,或两者兼施。
法院还下令余澎杉如果不缴纳罚款,将被判入狱三个月。
在宣判之前,Wan Mohd Norisham说,作为一名动物主人,Yee应该把他的狗拴在家里的院子里,以防止它伤害到人。
“动物不会说话。你不应该滥用和忽视它。狗是你的,你却让门开着,直到它跑出去伤害了别人。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是被狗伤害的受害者。当受害者(因为伤害狗)不得不支付罚款时,他也遭受了损失。因为你的疏忽,狗最终受伤了,”万莫哈德诺里沙姆昨天在这里说。
雪兰莪兽医服务部的检察官莫哈德·谢里夫·萨布兰(Mohd Sharif Sabran)要求法院以公共利益为由,对Yee处以重刑,并给其他养狗的人一个教训。
“原告因打狗被罚款23000令吉。这还不包括他的律师费和医疗费用。我请求法院考虑这一因素。”
然而,Yee的代理律师Wan Nur Afifah Che Bakar要求从轻量刑,因为她的客户必须养活他的父母,妹妹和两个分别为6岁和8岁的孩子。
Yee之前从未被定罪。他很懊悔,并承诺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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